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決勝脫貧攻堅關鍵之年,全縣審計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講話、批示、指示精神,鞏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緊扣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任務,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以改革開放為動力,全面做好“六穩”工作,堅決打贏三大攻堅戰,聚焦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聚焦公共資金安全、保障改善民生、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自然資源資產等重點領域,全力推進審計監督全覆蓋,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圓滿收官。
2020年計劃安排5大類15小類審計項目,具體如下:
一、重點專項資金審計和審計調查
1.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署定)。根據審計署和省審計廳統一部署,重點關注財政“三促進”、“放管服”改革推進、疫情防控、減稅降費等,促進政令暢通、發揮實效。本項目為全年全過程跟蹤審計。2020年安排的所有審計項目都要把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作為重要審計內容。審計結果納入本級預算執行審計結果報告和審計工作報告。
2.扶貧資金專項審計調查(省定)。以確保2020年脫貧攻堅任務如期全面完成、嚴格落實“兩不愁三保障”重點任務、助力打好深度貧困殲滅戰為目標,重點關注脫貧攻堅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扶貧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貧項目績效管理等,嚴肅揭示脫貧攻堅工作中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重大違法違紀等問題。根據市審計局安排,對金寨縣2019年扶貧資金進行審計。2020年1 月開始,5月底結束。
3.災后水利薄弱環節治理建設項目審計(省定)。以推動提升水利防洪減災能力建設,維護資金安全,規范項目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績效為目標,重點關注災后水利薄弱環節建設性治理政策措施落實、工程建設管理、資金籌集和管理使用、土地利用和征地拆遷、資源環境保護情況等。審計結果納入縣本級預算執行審計結果報告和審計工作報告。2020年2月開始,4月底結束。
4.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專項審計調查(省定)。以促進疫情防控資金物資規范管理、高效使用和信息公開為目標,重點關注疫情防控財政專項資金和社會捐贈款物的總體情況、資金物資的撥付、分配、使用、管理情況以及企業貼息貸款保障情況等。自2020年2月中旬開始,根據省審計廳統一要求,報送審計快報和階段性審計情況。
5.健康扶貧專項審計調查(省定)。以推進健康扶貧領域各項措施精準落實和專項資金的有效利用,促進提高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水平和衛生服務能力為目標,根據省審計廳統一部署安排,2020年6月開始,11月底結束。
6.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專項審計調查(市定)。以推進農村飲水工程全面鞏固提質增效,促進保障農村群眾飲水安全為目標,重點關注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建設任務落實、項目規劃建設、資金管理使用、建后運行管護等情況。2020年6月開始,12月底前完成。
二、財政審計
7.2019年度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法定)。以積極財政政策落實、財政收支結構優化、財政管理水平提高、政府債務風險防范為目標,組織開展縣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實行“預算執行+政策跟蹤”的審計模式,重點關注宏觀政策貫徹落實情況、政府預算體系完善情況、財政補助類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財政資金管理使用情況以及2017年至2019年債券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等。2020年3月開始,6月底結束。
三、經濟責任審計
8.副縣級鄉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市定)。根據市審計局統一授權,按照屬地原則組織對金寨縣梅山鎮黨委書記葉章科、鎮長馬銳任期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2020年10月底前,向市審計局報送審計(結果)報告及相關材料。
9.全市人民檢察院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省定)。以促進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廉潔用權、干凈干事為目標,重點關注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重大決策部署、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執行、預算執行和財政財務管理、內部管理和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及領導干部落實有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和遵守廉潔從政規定情況等。根據市審計局統一授權,按照屬地原則同步對本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2020年12月底前結束,具體審計項目嚴格按照計劃時間組織實施。
10.領導干部經濟責任事項交接(交辦)。以明確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增強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為目標,重點協助組織部門對領導干部離任時單位基本財務狀況、未完成的經濟事項、未了結的工程建設項目、未處理完畢的經濟糾紛及訴訟事項、未入賬經濟事項和其他需要說明的經濟責任等事項進行交接,并對交接有異議的事項進行審核。根據縣委組織部交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完成組織部門交辦的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事項交接工作。
四、扶貧審計
11.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用于扶貧領域專項審計(縣定)。根據縣政府安排,縣審計局會同縣財政局、縣扶貧開發局,組織全部國家審計力量組建6個審計組,對全縣2016年以來縣財政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用于扶貧領域的脫貧攻堅政策貫徹落實、資金分配管理使用、項目建設管理、社會幫扶資金項目建設管理使用等情況進行全覆蓋審計。2020年6月開始,12月底結束。
五、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審計
12.政府重點投資項目工程價款結算審計(縣定)。以加強政府性投資監督,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目標,按照《金寨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價款審計委托管理辦法》,通過政府采購方式,選擇境外社會中介機構對政府重點投資項目進行工程價款結算審計,并加強對委托審計的監督和管理。2020年1月開始,12月結束。
13.部分重點工程跟蹤審計(縣定)。以加強公共利益和民生工程等重大項目的前期準備、建設實施和竣工決算的規范化管理為目標,由建設單位提出申請,對政府重點投資項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學校、醫院等投資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有重點地選擇社會中介機構進行跟蹤審計,繼續對桂花苑安置房工程、幸福家園安置房工程、蘭花苑安置房工程、金寨縣人民醫院(新區)建設項目、金寨高鐵站至鮮花嶺街道段公路升級改造工程、中河水庫建設工程、金寨縣群眾工作中心辦公區一期工程等重點項目,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其建設和管理情況實施全過程跟蹤審計。2020年1月開始,12月結束。
14.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復審(縣定)。以推動價款結算審計工作的進一步規范,節約政府投資為目標,重點檢查工程量計算的準確性,定額套用的合理性,各項目費用計取的合法性,材料價格確定的合規性,設計變更及經濟簽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價款結算是否遵循招標投標文件以及合同的約定等情況。以縣投資審計中心為主,委托信譽好并具有甲級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對政府投資達1000萬元以上的建設項目進行復審。2020年1月開始,12月結束。
15.財政涉農資金工程竣工決算審計(縣定)。以加強財政涉農資金的監督和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目標,對財政涉農建設項目、庫區移民后扶項目、農村中小學建設工程,繼續由縣審計局班子成員分片負責,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價款審計工作,審計機關負責對工程項目的真實性和工程量進行現場核查。2020年1月開始,12月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