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規定執行的基本情況
為進一步提升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效能,確保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和《安徽省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并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了該規定。2023年11月12日,《金寨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暫行規定》經縣十八屆人民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并付諸實施,至今已實施近9個月,基本情況如下:截至目前,已在中央城、玖隆財富廣場、鳳城、金桂苑、明逸城等幾個小區依據《金寨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暫行規定》開始啟動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
二、規定執行的效益分析
中央城小區通過相關程序啟用專項維修資金對公共部位漏水比較嚴重的9棟樓頂進行維修,已于9月20日開始實施;玖隆財富廣場小區對4棟經常發生故障的電梯實施維修,目前該項工作已完成;鳳城房屋漏水、金桂苑、香江名座電梯、明逸城樓頂漏水正在有序進行。
三、社會公眾的評價意見
目前實施的6個維修項目,僅有玖隆財富廣場4棟電梯維修項目完成,其他維修項目正在有序推進。實施過程中,小區業主大都比較支持認同,部分業主認為實施過程中沒有充分爭取業主意見。
四、規定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建議
一是目前我縣住房維修基金繳存體量大,啟用存在一定困難,未真正發揮應有作用;二是在實際啟用中雖然比過去程序有所優化,但是維修牽涉小區業主的利益,部分業主還存在不配合、不支持的情況;三是加強維修基金收繳宣傳,搭建信息化服務平臺,確保住房維修基金公開透明,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五、評估結果
自《金寨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暫行規定》施行以來,進一步提升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效能,確保了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金寨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暫行規定》施行的評估結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