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根據《中共金寨縣委、金寨縣人民政府關于金寨縣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金發〔2019〕4號)和《關于調整部分事業單位設置的通知》(金編〔2019〕2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縣投資創業中心是縣政府直屬的公益一類參公事業單位,為正科級。
第三條 縣投資創業中心貫徹執行黨中央關于投資創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縣委的工作要求,堅持和加強黨對投資創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一)研究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創業投資相關政策,提出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和投資創業的意見建議,擬訂招商引資的各項政策措施。
(二)負責編制全縣招商引資總體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負責對外區域經濟合作。
(三)指導協調鄉鎮(含園區)和縣直單位招商工作,謀劃協調指導產業布局等工作。探索駐點招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等各種有效招商方式,負責異地商會、協會等組織的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
(四)負責招商引資信息系統建設,搭建招商信息平臺,定期發布招商引資政策、項目和工作信息。負責制定全縣招商引資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目標,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工作目標的統計、分析、協調和工作目標的落實情況進行跟蹤調度。
(五)組織參加國家、省、市統一開展的有關投資貿易洽談和政府組團招商等活動;結合全縣重大經濟文化活動事項,承辦縣本級各類招商活動。
(六)負責管理和協調專業駐外招商隊伍,指導招商引資業務工作。
(七)負責編制全縣產業招商指導目錄;圍繞優勢產業,牽頭、指導編制重點產業、重點行業招商項目,做好向外宣傳推介工作。
(八)負責日常外來客商投資咨詢接待,承辦招商項目洽談和客商團隊考察接待工作,協調招商引資項目洽談、簽約、建設、運營期間有關事宜。
(九)做好安商工作,配合縣直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客商反映的問題,處理客商投訴事件,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
(十)負責縣招商引資領導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全面負責境內引資工作,協調境外引資工作;做好項目決策、政策把關、協議簽訂、獎懲兌現等相關服務工作;擬訂招商引資目標及考核辦法,負責考核認證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四條 金寨縣投資創業中心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負責機關日常工作運轉,主要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人事編制、信息等工作。負責起草機關規范性文件和綜合性文稿。負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負責牽頭編制全縣招商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發展開放型經濟和招商引資各項政策建議。
(二)統計考核股。負責提出全縣招商引資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和考核辦法,協調服務招商引資考核認定工作;負責研究統計分析招商引資工作形勢,按時上報省、市招商引資項目報表;外出招商信息匯總上報工作;負責招商引資項目備案工作;負責全縣招商引資項目檔案管理工作。
(三)項目推廣股。負責全縣招商引資項目謀劃、編制和宣傳推介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組織的各類招商推介活動,協調組織參加省、市、縣組織的各類投資貿易洽談和政府組團招商活動;收集整理社會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綜合信息工作并建立工作臺賬;承辦重點招商項目洽談和招商協議草擬,組織項目決策、建立決策資料臺賬等工作;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協議登記管理;負責信息網絡建設維護工作;負責駐外招商隊伍的日常管理;負責異地商會、協會等組織的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
(四)外商服務股。負責各類招商項目調度會議籌備工作;負責招商項目調度,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定期編發項目調度督查通報,建立招商引資項目政策兌現、調度工作臺賬;協調處理客商投訴事件,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監督招商引資協議條款的履行,負責招商引資項目獎懲兌現。
(五)項目幫辦股。負責幫助招商引資企業辦理項目審批、政策落實等事宜;協助做好安商工作。
第五條 縣投資創業中心參公編制11名,事業編制2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級職數5名。
第六條 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辦公地址:金寨縣金梧桐政務服務中心11樓
聯系方式:0564-7359310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負責人:唐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