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征求《金寨縣城市防洪預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征集單位:金寨縣水利局 征集時間:[ 2025-03-06 00:00 ] 至 [ 2025-04-05 00:00 ] 狀態:已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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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開征求《金寨縣城市防洪預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為切實提高我縣城區城市防洪預案預案的科學性、可操作性,金寨縣水利局牽頭起草了《金寨縣城市防洪預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預案》),現面向社會征集意見,反饋意見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

一、(一)登錄金寨縣政府網站“面向社會和公眾”意見征集平臺(http://www.668pr.com/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二、電子郵箱。請將意見發至jzxslj@163.com,并請在郵箱主題注明“金寨縣城市防洪預案征求意見”字樣。

二、信函方式。請將意見寄至金寨縣新城區江環北路金寨縣水利局(郵編:237300),來信請注明“金寨縣城市防洪預案征求意見”字樣。

征求意見時間: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4月5日

聯系人:朱主任,聯系電話:0564-7356236

 

 

金寨縣水利局      

202536      

 

 

 

 

 

 

 

金寨縣城市防洪應急預案征求意見稿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金寨縣城區是全縣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地處梅山水庫下游,是容易遭受洪澇災害侵襲的城市。針對可能發生的各類洪水災害,為防汛抗洪決策指揮、搶險救災提供科學依據,做到有計劃、有準備地防御洪水,保證城市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保障金寨縣經濟社會安全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國務院《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史河防洪規劃》、《金寨縣城市防洪規劃》、《金寨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并結合城區實際,制訂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金寨縣城區發生的洪水(梅山水庫大流量泄洪)、暴雨漬澇災害的防御和處置。

1.4工作原則

貫徹以人為本的方針和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堅持服從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堅持公眾參與、軍民聯防;堅持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等原則。

2 城市概況

2.1 基本概況

金寨縣城位于梅山水庫下游,老城區緊靠梅山水庫壩下,史河穿城而過,向北流入淮河。根據《金寨縣城總體規劃》,以老城區、江店新城區、經濟開發區布局。城區地勢南高北低,屬丘崗地區,城區內主要排水溝渠10條,其中老城區5條,即觀音沖大溝、洪村大溝、梅南路大溝、二中大溝、師范大溝;新城區5條,即洪家河、史河總干渠、三岔河、潘沖河、五擔河。城區史河沿線在梅山水庫大流量泄洪時,易受洪水淹沒。

2.2 洪澇風險分析

城區位于梅山水庫壩下,史河穿城而過,洪水澇風險主要受梅山水庫下泄洪水因素影響。1991年,梅山水庫最大下泄流量達3010m3/s,老城區80%地段被洪水淹沒,現代產業園區段圩堤潰破。目前老城區段史河安全泄洪流量1200 m3/s左右,超過1200 m3/s流量時,部分低洼地段易受洪水淹沒;紅石嘴壩下段史河河床近年來下切嚴重,當泄洪流量達1500 m3/s以上時,極易導致堤防管涌、岸坡崩塌,存在潰堤風險;老城區排水溝渠在梅山水庫大流量泄洪、史河高水位的情況下,受史河洪水位頂托,排水不暢,低洼地區易產生內澇;現代產業園區金葉路以西,地勢低洼,排水管網不完善、標準低,無排澇設施,遇強降雨易產生內澇;洪家河、三岔河、潘沖河、五擔河防洪標準達到20年一遇,如發生超標準洪水,沿河地帶易產生內澇。

2.3 洪澇防御體系

根據2003年市政府批準的《金寨縣城市防洪規劃》,確定金寨縣城市防洪標準為20年一遇,相應老城區段史河設計流量1200 m3/s;除澇標準為20年一遇。近年來,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分年實施了城市防洪工程。史河老城區段左岸堤防從2號橋至新河橋3.2km,堤頂高程74.7-71.2m,其中2號橋至4號橋段堤防長1.9km,為干砌石直立防洪墻型式;4號橋至新河橋段堤防長1.3km,為漿砌石直立防洪墻型式。老城區段右岸堤防從2號橋至老液化氣站4.4km,堤頂高程74.7-72.2m,其中2號橋至4號橋段堤防長1.7km,為干砌石直立防洪墻型式;4號橋至新河橋段堤防長2.7km,為土堤,迎水面砼預制塊護坡,坡比1:3。江店圩段現有堤防長度5.4km,上端始自紅石嘴壩下400m處的洪河泄洪閘,下端止于紅石嘴壩下2.5km處的胡莊泄洪閘、堤頂高程66.768.3m,堤頂寬度4.0m,邊坡比1:3;園藝場圩段現有堤防長4.7km,上端始自胡莊泄洪閘,下端止于紅石嘴壩下6.8km處,堤頂高程63.467.0m,堤頂寬度4.0m,邊坡1:3。同時,通過治理,洪家河、三岔河、潘沖河、五擔河等城區內河防洪標準達到20年一遇。老城區觀音沖大溝、洪村大溝、梅南路大溝、二中大溝、師范大溝等排洪溝未系統治理,防洪排澇能力較低。

2.4 重點防御區域

根據城區防洪排澇設施現狀及洪澇風險分析,城區重點防御區域為:

1.老城區史河沿線低洼地區。受梅山水庫大流量泄洪影響,易受洪水淹沒。主要分布在青年路、史河路、河濱路、映山紅大道(縣醫院-水岸春天段)、金江大道(4號橋-老液化氣站段)等區域。

2.光伏產業園。地勢低洼,受上游及區間來水影響,極易受澇;如梅山水庫大流量泄洪,易導致堤防管涌、岸坡崩塌,甚至潰堤。

3.經濟開發區史河沿線低洼地區。主要分布在金葉路以西,地勢低洼,排水管網不完善、標準低,無排澇設施,遇強降雨易產生內澇;如梅山水庫大流量泄洪,易導致堤防管涌、岸坡崩塌,甚至潰堤。

4.老城區低洼地區。因排水溝渠、排水管網不完善、標準低,無排澇設施,遇強降雨易產生內澇,主要分布在麗景小區片,縣醫院、瑞祥小區、梅園小區片,老水泥廠片,教育局片,渼樹公館門前路段等區域。

5.新城區低洼地區。受洪家河、三岔河、潘沖河、五擔河等內河排水不暢影響,遇強降雨易產生內澇,主要分布在明發集團華聯超市、體育館、金竹園小區、鳳城小區、金亞夏停車場 、世紀新城小區、龍城小區西北部、惠民家園小區、大市場、施瑯中學、金鑫國際小區、縣中醫院、玉博園北部、園區安置三區等區域。

3 組織體系與職責

3.1指揮機構

金寨縣城區防汛指揮部負責城市防洪應急事務,梅山鎮、現代產業園區分別成立相應的城防指揮部,將具體任務落實到各相關單位。縣城區防指由縣長任指揮長,常務副縣長任常務副指揮長,分管城建的副縣長任副指揮長,成員由梅山鎮、經濟開發區、梅山水庫管理處、縣委宣傳部、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監委、縣人武部、縣政府辦、縣委督查辦、住建局、水利局、城管局、重點工程處、發改委、交通局、科商經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林業局、衛健委、融媒體中心、生態環境分局、 自然資源局、氣象局、供電公司、武警中隊、消防大隊、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鐵塔公司、紅石嘴管理處、梅山中心水文站等單位負責人擔任。做到全縣動員,分級負責,任務明確,責任到位,全力以赴。

3.2成員單位職責

按城區防汛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梅山鎮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本轄區史河及內河汛期巡堤查險值守,制定本轄區低洼地區的人員轉移預案,并負責本轄區內的防汛搶險和低洼地區的人員轉移安置工作。

梅山水庫管理處:執行省防指調度命令,及時通報水庫泄洪時間、流量。

縣紀委監委:負責檢查監督領導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履行防汛職責、遵守防汛紀律的情況。

縣政府辦:協調城區防汛抗洪搶險和生產救災中的相關事宜。

縣委組織部:負責防汛時期的組織紀律檢查工作。負責梅山水庫大流量泄洪期間縣直各單位分段分區域包干堤防巡查防守、危險區域人員轉移的分工安排,并做好督查落實工作。

縣委宣傳部、縣融媒體中心:負責組織并指導防汛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確保防洪搶險期間廣播電視線路通暢、信號正常,根據縣指揮部的要求適時發布防汛救災信息。

縣委督查辦:負責督查城區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縣城管局:負責城區排澇工作,做好城市排水管道、街道排水系統的管理工作,確保排水通暢,參與城區防汛抗洪搶險和危險區域人員轉移安置等工作。承擔城區三岔河防汛搶險工作。

縣水利局:負責城區汛情監測預報;負責協調、對接、掌握梅山水庫的泄洪時間、流量及總干渠洪河、胡莊泄水閘開啟等。

縣應急局:負責聯絡、協調消防救援及社會化專業應急搶險力量參與城區應急救援工作,根據救災工作需要,按程序調撥縣級儲備的救災物資。

縣公安局:負責維護防汛搶險救災秩序和城區社會治安秩序,參與營救群眾、轉移物資等防汛搶險救災工作。

縣交通局:負責所轄公路的防洪安全,水毀道路、橋梁搶修等;及時征調、組織緊急搶險和撤離人員所需車輛、船舶等運輸工具,優先運送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

縣財政局:負責組織落實城區防汛搶險救災、水毀修復有關專項經費,監督防汛搶險救災經費使用情況。

縣發改委:負責城區防洪工程建設、水毀修復、搶險救災物資等資金的計劃安排。

縣林業局:負責防汛抗洪需用毛竹、木材的調撥和供應。

縣科商經信局:負責指導城區工業企業的抗洪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工作,協調安排防洪排澇用電。負責汛期有關消費品市場調控和組織供應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城區洪澇災害居民的生活救助安置工作,負責轉移出來群眾臨時安置及生活安排,做好報災和核災工作,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工作。

縣教育局:負責城區學校校舍、師生的防洪安全,按照預案組織轉移城區學校師生。

縣衛健委:負責組織城區衛生防疫、醫療救助工作。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組織、協調城區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預報、防治及其他相關工作。

縣住建局:負責所管理的重點工程建設安全度汛工作,承擔城區洪家河防汛搶險工作。

縣重點工程處:負責所管理的重點工程建設安全度汛工作,承擔城區潘沖河防汛搶險工作。

縣氣象局:負責天氣實況監測、預報和趨勢預測,及時發布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

縣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根據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需要,負責組織防汛搶險救災隊伍,參與抗洪搶險、營救群眾、轉移物資等防汛抗洪救災工作。

縣供電公司:負責防汛抗洪搶險、除澇和災民生產生活的電力供應及水毀電力線路修復,確保輸變電線路、設備正常運行,保障供電正常。

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鐵塔公司:及時傳遞防汛抗旱信息,迅速修復水毀通信線路、基站,保證通信暢通。

紅石嘴管理處:執行省、市、縣防指調度命令,負責紅石嘴樞紐工程安全度汛和防汛調度工作。

梅山中心水文站:及時準確地為防汛指揮機構提供實時水文測報信息。

3.3辦事機構

城區防汛指揮部辦事機構設在縣水利局,與縣防辦合署辦公,主要負責城區防汛的日常工作,及時掌握防汛信息,準確上傳下達等。

4 預防和預警

4.1預防預警信息

按照信息報告制度,城市氣象、水文、防洪與排澇工程險情、洪澇災害信息的報送工作分別由縣氣象局、梅山水庫管理處、紅石嘴管理處、縣防辦、縣城管局負責。

4.2預警級別劃分

1.當梅山水庫準備泄洪500m3/s時;或預報未來24小時發生區域性暴雨、大暴雨,預警級別為級,向社會發布藍色警示標志。

2.當梅山水庫準備泄洪1000m3/s時;或預報未來24小時發生區域性大暴雨、特大暴雨,預警級別為級,向社會發布黃色警示標志。

3.當梅山水庫準備泄洪1200m3/s時,或預報未來24小時發生區域性特大暴雨,預警級別為級,向社會發布橙色警示標志。

4.當梅山水庫準備泄洪1500m3/s時,或史河園藝場圩發生重大險情、可能發生潰堤時,預警級別為I級,向社會發布紅色警示標志。

4.3預防預警行動

4.3.1預防預警準備

梅山鎮、經濟開發區及城區防指各成員單位要從思想、組織、工程、預案、物資和通信等方面做好準備工作,并做好防汛檢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4.3.2史河洪水預警行動

不同預警級別下的史河洪水、防洪工程險情等預警信息的更新、發布、通報等由城區防汛指揮部決定,縣防辦具體負責。

4.3.3暴雨漬澇預警行動

不同預警級別下的暴雨漬澇、排澇工程險情等預警信息的更新、發布、通報等由城區防汛指揮部決定,縣防辦具體負責。

4.4主要防御方案

4.4.1史河洪水防御方案

按下列措施防御:當梅山水庫準備泄洪200m3/s時,紅石嘴大壩將出現壩頂溢流,縣公安局、城管局及時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值守,封閉壩下兩端道路,禁止人車通行。水庫準備泄洪500m3/s時,梅山鎮、經濟開發區應組織人員上堤巡堤查險,發現險情,及時組織應急處置。當梅山水庫準備泄洪1000m3/s時,梅山鎮、經濟開發區應加強巡堤查險力量,防汛責任人在崗在位,開展巡堤排險,發現險情,及時組織應急處置;做好青年路、映山紅大道教育局水岸春天段沿河低洼地帶人員、重要物資轉移準備工作;縣委組織部(縣直工委)應組織縣直各有關單位按照責任段(區)分工,做好防汛相關工作;縣水利、住建、交通、城管等防汛機動搶險隊及縣民兵搶險應急分隊應集結待命,聽候縣防指調遣。當梅山水庫準備泄洪1200m3/s時,梅山鎮、經濟開發區、縣直各有關單位應按照責任段(區)分工,強化巡堤查險力量,全力開展巡堤排險,及時轉移青年路、映山紅大道教育局水岸春天段等沿河低洼地帶人員、重要物資并妥善安置,做好史河路、河濱路、映山紅大道縣醫院段等沿河低洼地帶人員、重要物資轉移準備工作;縣水利、住建、交通、城管等防汛機動搶險隊及縣民兵搶險應急分隊應按照縣防指調遣,趕赴一線抗洪搶險。當梅山水庫準備泄洪1500m3/s及以上時,在上述地段人員安全轉移的基礎上,及時轉移金江大道、梅南路及史河路以西等低洼地帶可能受到洪水淹沒地區的人員、重要物資。重點加強史河紅石嘴以下兩岸堤防的巡查防守,發現險情,全力組織搶險,必要時可按程序申請解放軍、武警部隊參加抗洪搶險。當經濟開發區段堤防及攔沙坎出現嚴重崩塌等重大險情可能發生潰堤時,或水位超過保證水位時,左岸光伏產業園,右岸胡莊泄洪閘以下、金葉路以西地區應做好轉移準備,視情及時組織人員和重要物資轉移。

4.4.2暴雨漬澇防御方案

根據城區地形、地貌、水系特征狀況,城區內河、排洪溝渠、排水管網等防洪排澇設施現狀,以及歷史洪澇災害等情況,城區重點漬澇區域和防御措施如下:

1.老城區易澇區域。因排水溝渠、排水管網不完善、標準低,無排澇設施,遇強降雨易產生內澇,主要分布在麗景小區片,縣醫院、瑞祥小區、梅園小區片,老水泥廠片,教育局片,渼樹公館門前路段等區域。

主要防御措施:汛前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組織對排水溝渠清淤疏浚,對排水管網進行檢修、疏浚和維護;強降雨時組織巡查排險,并根據實際,視情架設流動機械抽排積水。必要時,由梅山鎮負責受淹地區人員轉移。

2.新城區易澇地區。受洪家河、三岔河、潘沖河、五擔河等內河排水不暢影響,遇強降雨易產生內澇,主要分布在明發集團華聯超市地塊、體育館、金竹園小區、鳳城小區、金亞夏停車場、世紀新城小區、龍城小區西北部、惠民家園小區、大市場、施瑯中學、金鑫國際小區、縣中醫院、玉博園北部、園區安置三區等區域。主要防御措施:汛前由縣城管局負責組織對排水溝渠清淤疏浚,對排水管網進行檢修、疏浚和維護;強降雨時組織巡查排險,并根據實際,視情架設流動機械抽排積水。必要時,由梅山鎮、經濟開發區負責轄區內受淹地區人員轉移。

3.經濟開發區史河沿線低洼地區。主要分布在金葉路以西,地勢低洼,排水管網不完善、標準低,無排澇設施,遇強降雨易產生內澇。主要防御措施:汛前由經濟開發區負責組織對排水管網進行檢修、疏浚和維護;強降雨時組織巡查排險,組織地處受澇區的各相關企業開機排澇,對集中受澇區,由經濟開發區根據實際情況架設流動機械抽排積水。必要時,由經濟開發區負責轄區內受淹地區人員轉移。

4.光伏產業園。地勢低洼,強降雨時受上游及區間來水影響,極易受澇。主要防御措施:汛前由光伏產業園負責對園區內排水溝渠清淤疏浚,對排水管網進行檢修、疏浚和維護,對排澇站進行檢修養護,梅山鎮負責對園區外排水溝渠清淤疏浚。強降雨時,光伏產業園要及時開機排水。必要時,由科商經信局、農業農村局負責園區內受淹地區人員轉移。

5 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根據預警級別的劃分,縣城區防汛指揮部作出相應的I級響應,應急響應由城區防汛指揮部發布,縣防辦具體負責。

5.2應急響應分級與行動

按梅山水庫不同泄洪流量和預報降雨強度進行分級響應,并按史河洪水防御方案及暴雨漬澇防御方案采取相應的行動。

5.3主要應急響應措施

按照史河洪水防御方案和暴雨漬澇防御方案采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

5.4應急響應的組織工作

5.4.1信息報送和處理

汛情、工情、險情、災情等防洪信息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報送和處理要快速、準確、詳細,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5.4.2指揮和調度

出現洪澇災害后,縣城區防指召開防汛調度會,研究搶險、排澇、救災等方案,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在采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向縣防指報告。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并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同時,指揮機構負責人應迅速上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質,預測事態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規定的處置程序,組織指揮有關單位或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采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發生重大洪澇災害后,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工作。

5.4.3群眾轉移和安全

按照梅山水庫不同泄洪流量情況下城區受淹范圍,以及城區低洼地區受淹范圍,明確群眾轉移的范圍、安全與生活保障措施。

5.4.4搶險與救災

出現洪澇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后,縣城區防指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并立即與相關部門聯系。縣防指及城區防指應迅速調集力量,提供技術支持,組織梅山鎮、經濟開發區及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處置洪澇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應按照職能分工,由防汛指揮機構統一指揮,各單位或各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

5.4.5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縣有關部門及梅山鎮、經濟開發區應高度重視應急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出現洪澇災害后,應及時做好群眾的救援、轉移和疏散工作。

5.4.6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洪澇災害后,城區防指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縣防指、縣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必要時可通過縣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5.5應急響應結束

當梅山水庫停止泄洪,史河和內河水位回落、水勢平穩、重大險情得到有效控制,并預報無較大汛情時,縣防指按規定的權限宣布解除緊急防汛期。

6 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縣氣象局負責天氣形勢預報和暴雨警報發布,梅山中心水文站負責洪水分析預報和測報,縣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鐵塔公司負責保障水文報汛、防汛通訊的通暢。縣氣象局、梅山中心水文站應及時準確地為防汛指揮機構提供實時氣象、水文測報信息。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2搶險與救援保障

6.2.1搶險與救援保障

縣防辦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物資和救生器材,應能滿足搶險急需。

6.2.2應急隊伍保障

縣防指依托縣內水利、市政、交通、重點工程處等專業施工隊伍,組建縣防汛機動搶險隊,主要承擔對搶險設備要求較高、專業性較強的防汛搶險任務,由縣防指調遣,赴指定地點實施搶險。縣人武部組建民兵應急搶險分隊,根據防汛搶險需要赴指定地點實施搶險救災。梅山鎮(經濟開發區)、村(社區)根據防汛搶險救災需要,組建防汛搶險應急隊伍,承擔巡提、查險、排險、救災等任務。

6.3供電與運輸保障

縣供電公司主要負責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災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交通運輸部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洪救災物資運輸;負責洪水時用于搶險、救災車輛的及時調配。

6.4治安與醫療保障

縣公安局主要負責做好受災害地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醫療衛生防疫部門主要負責受災地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6.5物資與資金保障

按照分級負擔、分級管理的原則,縣防指和城區防指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按規范儲備防汛搶險救災物資,主要用于河道堤防及主要涵閘的防汛搶險。縣及梅山鎮、經濟開發區財政預算要每年安排防汛經費,用于防汛物資儲備、水利設施運行與維護、水利工程應急除險、防汛搶險。中央、省財政下撥的特大防汛補助費,應及時安排,專款專用。

6.6宣傳、培訓和演習

汛情、工情、災情及防洪抗災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由縣防指或城區防指負責同志審批后,可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重要的防汛抗災信息,由城區防指統一發布汛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眾關注,參與防汛抗洪救災工作。由縣防辦及梅山鎮、經濟開發區統一組織培訓和演習工作。

7 后期處置

7.1災后救助

縣、鄉鎮(經濟開發區)兩級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7.2搶險物資補充

針對當年防洪搶險物料消耗情況,縣、鄉鎮(經濟開發區)兩級財政要安排專項資金,按照防汛物資儲備定額補充到位。

7.3水毀工程修復

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水毀工程,由縣防指督促梅山鎮、經濟開發區及有關部門(交通、水利、通信等)盡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盡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7.4災后重建

各相關部門應根據汛期損失情況,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5調查與總結

縣城區防指應針對防汛抗災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汛抗洪工程的規劃、設計、管理以及防汛抗洪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8 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縣防辦負責管理和更新,報縣防指或縣人民政府批準。

8.2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洪搶險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表彰和獎勵。對防洪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3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防辦負責解釋。

8.4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預案同時廢止。

 

 

 

 

起草說明

關于《金寨縣城市防洪預案(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一、起草背景

為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洪澇災害風險,最大程度減少、減輕洪澇災害損失,保障城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城市運行安全依據突發事件應對、防洪、氣象等有關法律法規,縣水利局結合工作實際,代擬起草了《金寨縣城市防洪預案(征求意見稿)》。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

4.《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5.史河防洪規劃

6.金寨縣城市防洪規劃

7.金寨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三、起草過程

2025年初,縣水利局在會商有關單位的基礎上對《金寨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進行了修訂。2025114日、213日先后兩次向金寨縣應急管理局金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金寨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史河總干渠管理局、梅山水庫管理處梅山鎮、開發區管委會單位發放了征求意見函。在認真整理征集到的修訂意見建議后,組織專人對預案進行了審查、修編,形成征求意見稿。現通過政府意見征集平臺,面向群眾征求意見。

四、主要內容

《預案》主要內容包括8章35條,即總則城市概況組織體系與職責預防和預警應急響應應急保障后期處置附則

(一)總則:4條,包括《預案》編制目的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

(二)城市概況4條,主要說明了金寨縣城區的基本概況,對城區洪澇風險進行了分析,介紹了洪澇防御體系情況,指出了城區重點防御區域

(三)組織體系與職責3條。包括明確了金寨縣城區防汛的指揮機構、成員單位職責,指定城區防洪的辦事機構

(四)預防和預警4條。包括預防預警信息預警級別劃分預防預警行動預防預警準備。明確預防預警信息的發布流程、預警級別劃分的標準,各級預警工作流程。

(五)應急響應:5條。包括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應急響應分級與行動主要應急響應措施應急響應的組織工作信息報送和處理應急響應結束。明確了響應啟動的條件與程序,及響應后的各項工作流程。

(六)應急保障:6條。包括通信與信息保障搶險與救援保障供電與運輸保障治安與醫療保障物資與資金保障宣傳、培訓和演習等事前準備保障工作的要求。

(七)后期處置:5條。包括災后救助搶險物資補充水毀工程修復災后重建調查與總結工作的部署。

(八)附則:4條。包括預案管理與更新獎勵與責任追究預案解釋部門預案生效時間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關于本次《預案》修訂,主要把握以下原則。一是堅持問題導向,結合新老城區近幾年的建設情況及存在的薄弱環節,及時更新《預案》內容,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固化經驗做法,將近幾年城區防洪取得的實效和經驗做法納入預案,提升方案的可行性。三是明晰部門職責,壓實城區防洪的工作責任,強化部門協同。

 

 

網絡渠道發表意見

電話渠道
0564-7356236
來信來訪渠道
金寨縣新城區江環北路金寨縣水利局
其他渠道
jzxslj@163.com

其他渠道公眾意見及采納情況

未收到其他渠道公眾意見及采納情況

征集小結(結果反饋)2025年4月7日 14時45分

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4月5日,縣水利局向社會征集對《金寨縣城市防洪預案(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建議,在征求意見期間,收到線上反饋2條,其他渠道收集意見0條,采納2條,特此說明,
序號 反饋來源 內容 采納情況 理由
1 * 建議規范使用單位m3/s 采納 修改后更加規范
2 ** 2.3 洪澇防御體系中,金寨縣城區經近幾年的建設,城市防洪體系已有變化,建議這一部分進行修改,修改成最新的情況。 采納 修改后城區防洪情況更加貼近現狀

文件

 

 

 

 

 

 

 

金防指〔20252

 

關于修訂金寨縣城市防洪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經濟開發區(金寨現代產業園區)管委,安徽金寨技師學院(金寨職業學校),安徽金寨干部學院(金寨縣委黨校),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單位

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對《金寨縣城市防洪應急預案》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金寨縣城市防洪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金寨縣防汛抗旱指揮部      

2025416        

 

 

金寨縣城市防洪應急預案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金寨縣城區是全縣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地處梅山水庫下游,是容易遭受洪澇災害侵襲的城市。針對可能發生的各類洪水災害,為防汛抗洪決策指揮、搶險救災提供科學依據,做到有計劃、有準備地防御洪水,保證城市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保障金寨縣經濟社會安全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國務院《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史河防洪規劃》《金寨縣城市防洪規劃》《金寨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并結合城區實際,制訂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適用于金寨縣城區發生的洪水(梅山水庫大流量泄洪)、暴雨漬澇災害的防御和處置。

1.4工作原則

貫徹以人為本的方針和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堅持服從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堅持公眾參與、軍民聯防;堅持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等原則。

2.城市概況

2.1 基本概況

金寨縣城位于梅山水庫下游,老城區緊靠梅山水庫壩下,史河穿城而過,向北流入淮河。根據《金寨縣城總體規劃》,以老城區、江店新城區、經濟開發東部新城區布局,城區四面環山,地勢南高北低,屬丘崗地區雖然上游建有梅山水庫,但由于城區周圍山地面積大、集水多,山體陡峭,水土流失嚴重,水源涵養條件差,造成河溝堵塞、河床抬高,降低了河渠的排水能力,致使城市時常遭受季節性山洪的侵擾或威脅,給城市的生產生活帶來較大的不利影響。同時,城市現有防洪設施標準低,基礎差,綜合防洪能力較為薄弱,因此,目前城市防洪問題已顯得較為突出。城區內主要排水溝渠10條,其中老城區5條,即觀音沖大溝、博物館溝、梅南路大溝、 老一中大溝、新河大溝(水岸春天);新城區5條,即洪家河、史河總干渠、三岔河、潘沖河、五擔河。城區史河沿線在梅山水庫大流量泄洪時,易受洪水淹沒。

2.2 洪澇風險分析

城區位于梅山水庫壩下,史河穿城而過,澇風險主要受梅山水庫下泄洪水因素影響。1991年,梅山水庫最大下泄流量達3010m3/s,老城區80%地段被洪水淹沒,現代產業園區段圩堤潰破。目前老城區段史河安全泄洪流量1200m3/s左右,超過1200m3/s流量時,部分低洼地段易受洪水淹沒;紅石嘴壩下段史河河床近年來下切嚴重,當泄洪流量達1500m3/s以上時,極易導致堤防管涌、岸坡崩塌,存在潰堤風險;老城區排水溝渠在梅山水庫大流量泄洪、史河高水位的情況下,受史河洪水位頂托,排水不暢,低洼地區易產生內澇;現代產業園區金葉路以西,地勢低洼,排水管網不完善,遇強降雨易產生內澇;洪家河、三岔河、潘沖河、五擔河防洪標準達到20年一遇,如發生超標準洪水,沿河地帶易產生內澇。

2.3 洪澇防御體系

根據20225月縣政府批準的《金寨縣城市防洪規劃》,確定金寨縣城市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近年來,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分年實施了城市防洪排澇治理工程。梅山鎮老城區5條較大的排洪大溝3觀音沖大溝。博物館大溝縣醫院大溝現狀淤積嚴重,且穿過房屋密集的城區,正在進行清淤疏浚、拓寬改造江店新城區片治理思路是:上截(蓄)、中疏、下排的原則。對史河總干渠、洪家河和三岔河等主要排水河段進行疏浚擴挖,在洪家河上中游建分洪道近年來實施完成了史河總干渠拓寬和清淤和胡莊泄洪閘重建及泄洪渠疏浚擴挖工程、三岔河綜合整治及洪家河(城區段)清淤清障工程、史河防洪治理工程、洼地治理工程、新建棲鳳湖分洪閘等城區防洪治理項目,有效提高了新城區的防洪排澇能力。

2.4 重點防御區域

根據城區防洪排澇設施現狀及洪澇風險分析,城區重點防御區域為:

1.老城區史河沿線低洼地區。受梅山水庫大流量泄洪影響,易受洪水淹沒。主要分布在青年路、史河路、河濱路、映山紅大道(縣醫院-水岸春天段)、金江大道(4號橋老液化氣站段)等區域。

2.光伏產業園。地勢低洼,受上游及區間來水影響,極易受澇;如梅山水庫大流量泄洪,易導致堤防管涌、岸坡崩塌,甚至潰堤。

3經濟開發區史河沿線低洼地區。主要分布在金葉路以西,地勢低洼,排水管網不完善、標準低,遇強降雨易產生內澇;如梅山水庫大流量泄洪,易導致堤防管涌、岸坡崩塌,甚至潰堤。

4.老城區低洼地區。當梅山水庫泄洪時紅石嘴樞紐就會對上游老城區大溝排水造成頂托,大流量泄洪時甚至會出現倒灌現象,是影響老城區防洪的重要因素遇強降雨期間易產生內澇,主要分布在麗景小區片,縣醫院、瑞祥小區、梅園小區片,老水泥廠片,教育局片,渼樹公館門前路段等區域。

5.新城區低洼地區。受洪家河、三岔河、潘沖河、五擔河等內河排水不暢影響,遇強降雨易產生內澇,主要分布在明發集團華聯超市、體育館、金竹園小區、鳳城小區、金亞夏停車場、世紀新城小區、龍城小區西北部、惠民家園小區、大市場、施瑯中學、金鑫國際小區、縣中醫院、玉博園北部、安置三區等區域。

3.組織體系與職責

3.1 指揮機構

金寨縣城區防汛指揮部負責城市防洪應急事務,梅山鎮、現代產業園區分別成立相應的城防指揮部,將具體任務落實到各相關單位。縣城區防指由縣長任指揮長,常務副縣長任常務副指揮長,分管城的副縣長任副指揮長,成員由梅山鎮、經濟開發區、梅山水庫管理處、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政府辦、督查辦、縣城管局、縣水利局、縣應急縣公安局、縣交縣住建局、縣民政局、縣教育局、縣衛健委、縣自然資源局、縣科商經信局、縣重點工程處、縣融媒體中心、縣氣象局、縣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縣供電公司、縣移動公司、縣電信公司、縣聯通公司、縣鐵塔公司、紅石嘴管理處、史河總干渠管理局、梅山中心水文站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3.2 成員單位職責

按城區防汛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梅山鎮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負責本轄區史河及內河汛期巡堤查險值守,制定本轄區低洼地區的人員轉移預案,并負責本轄區內的防汛搶險和低洼地區的人員轉移安置工作。

梅山水庫管理處:執行省防指調度命令,及時通報水庫泄洪時間、流量。

縣紀委監委:負責檢查監督領導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履行防汛職責、遵守防汛紀律的情況。

縣政府辦:協調城區防汛抗洪搶險和生產救災中的相關事宜。

縣委組織部:負責防汛時期的組織紀律檢查工作。負責梅山水庫大流量泄洪期間縣直各單位分段分區域包干堤防巡查防守、危險區域人員轉移的分工安排,并做好督查落實工作。

縣委宣傳部、縣融媒體中心負責組織并指導防汛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確保防洪搶險期間廣播電視線路通暢、信號正常,根據縣指揮部的要求適時發布防汛救災信息。

督查辦:負責督查城區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城管局:負責城區排澇工作,做好城市排水管道、街道排水系統的管理工作,確保排水通暢,參與城區防汛抗洪搶險和危險區域人員轉移安置等工作。承擔城區三岔河防汛搶險工作

縣水利局:負責城區汛情監測預報負責協調、對接、掌握梅山水庫的泄洪時間、流量及總干渠洪河、胡莊泄水閘開啟等

縣應急局負責聯絡、協調消防救援及社會化專業應急搶險力量參與城區應急救援工作根據救災工作需要,按程序調撥縣級儲備的救災物資

縣公安局:負責維護防汛搶險救災秩序和城區社會治安秩序,參與營救群眾、轉移物資等防汛搶險救災工作。

縣交局:負責所轄公路的防洪安全,水毀道路、橋梁搶修等;及時征調、組織緊急搶險和撤離人員所需車輛、船舶等運輸工具,優先運送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

縣財政局:負責組織落實城區防汛搶險救災、水毀修復有關專項經費,監督防汛搶險救災經費使用情況。

縣發改委:負責城區防洪工程建設、水毀修復、搶險救災物資等資金的計劃安排。

縣林業局:負責防汛抗洪需用毛竹、木材的調撥和供應。

科商經信局負責指導城區工業企業的抗洪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工作,協調安排防洪排澇用電。負責汛期有關消費品市場調控和組織供應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城區洪澇災害居民的生活救助安置工作,負責轉移出來群眾臨時安置及生活安排,做好報災和核災工作,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工作。

縣教育局:負責城區學校校舍、師生的防洪安全,按照預案組織轉移城區學校師生。

縣衛委:負責組織城區衛生防疫、醫療救助工作。

自然資源局:負責組織、協調城區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預報、防治及其他相關工作。

縣住建局:負責所管理的重點工程建設安全度汛工作,承擔城區洪家河防汛搶險工作。

縣重點工程處負責所管理的重點工程建設安全度汛工作,承擔城區潘沖河防汛搶險工作。

縣氣象局:負責天氣實況監測、預報和趨勢預測,及時發布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

縣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根據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需要,負責組織防汛搶險救災隊伍,參與抗洪搶險、營救群眾、轉移物資等防汛抗洪救災工作。

縣供電公司:負責防汛抗洪搶險、除澇和災民生產生活的電力供應及水毀電力線路修復,確保輸變電線路、設備正常運行,保障供電正常。

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鐵塔公司:及時傳遞防汛抗旱信息,迅速修復水毀通信線路、基站,保證通信暢通。

紅石嘴管理處淠史杭管理總局執行省、市、縣防指調度命令,負責紅石嘴樞紐工程安全度汛和防汛調度工作。

梅山中心水文站:及時準確地為防汛指揮機構提供實時水文測報信息。

3.3 辦事機構

城區防汛指揮部辦事機構設在縣水利局,與縣防辦合署辦公,主要負責城區防汛的日常工作,及時掌握防汛信息,準確上傳下達等。

4.預防和預警

4.1 預防預警信息

按照信息報告制度,城市氣象、水文、防洪與排澇工程險情、洪澇災害信息的報送工作分別由縣氣象局、梅山水庫管理處、紅石嘴管理處、縣防辦、縣城管局負責。

4.2 預警級別劃分

1.當梅山水庫準備泄洪500m3/s時;或預報未來24小時發生區域性暴雨、大暴雨,預警級別為級,向社會發布藍色警示標志。

2.當梅山水庫準備泄洪1000m3/s時;或預報未來24小時發生區域性大暴雨、特大暴雨,預警級別為級,向社會發布黃色警示標志。

3.當梅山水庫準備泄洪1200m3/s時,或預報未來24小時發生區域性特大暴雨,預警級別為級,向社會發布橙色警示標志。

4.當梅山水庫準備泄洪1500m3/s時,或史河園藝場圩發生重大險情、可能發生潰堤時,預警級別為I級,向社會發布紅色警示標志。

4.3 預防預警行動

4.3.1 預防預警準備

梅山鎮、經濟開發區及城區防指各成員單位要從思想、組織、工程、預案、物資和通信等方面做好準備工作,并做好防汛檢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4.3.2 史河洪水預警行動

不同預警級別下的史河洪水、防洪工程險情等預警信息的更新、發布、通報等由城區防汛指揮部決定,縣防辦具體負責。

4.3.3 暴雨漬澇預警行動

不同預警級別下的暴雨漬澇、排澇工程險情等預警信息的更新、發布、通報等由城區防汛指揮部決定,縣防辦具體負責。

4.4 主要防御方案

4.4.1 史河洪水防御方案

按下列措施防御:當梅山水庫準備泄洪200m3/s時,紅石嘴大壩將出現壩頂溢流,縣公安局、城管局及時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值守,封閉壩下兩端道路,禁止人車通行。水庫準備泄洪500m3/s時,梅山鎮、經濟開發區應組織人員上堤巡堤查險,發現險情,及時組織應急處置。當梅山水庫準備泄洪1000m3/s時,梅山鎮、經濟開發區應加強巡堤查險力量,防汛責任人在崗在位,開展巡堤排險,發現險情,及時組織應急處置;做好青年路、映山紅大道教育局水岸春天段沿河低洼地帶人員、重要物資轉移準備工作;縣委組織部(縣直工委應組織縣直各有關單位按照責任段(區)分工,做好防汛相關工作;縣水利、住建、交通、城管等防汛機動搶險隊及縣民兵搶險應急分隊應集結待命,聽候縣防指調遣。當梅山水庫準備泄洪1200m3/s時,梅山鎮、經濟開發區、縣直各有關單位應按照責任段(區)分工,強化巡堤查險力量,全力開展巡堤排險,及時轉移青年路、映山紅大道教育局水岸春天段等沿河低洼地帶人員、重要物資并妥善安置,做好史河路、河濱路、映山紅大道縣醫院段等沿河低洼地帶人員、重要物資轉移準備工作;縣水利、住建、交通、城管等防汛機動搶險隊及縣民兵搶險應急分隊應按照縣防指調遣,趕赴一線抗洪搶險。當梅山水庫準備泄洪1500m3/s及以上時,在上述地段人員安全轉移的基礎上,及時轉移金江大道、梅南路及史河路以西等低洼地帶可能受到洪水淹沒地區的人員、重要物資。重點加強史河紅石嘴以下兩岸堤防的巡查防守,發現險情,全力組織搶險,必要時可按程序申請解放軍、武警部隊參加抗洪搶險。當經濟開發區段堤防及攔沙坎出現嚴重崩塌等重大險情可能發生潰堤時,或水位超過保證水位時,左岸光伏產業園,右岸胡莊泄閘以下、金葉路以西地區應做好轉移準備,視情及時組織人員和重要物資轉移。

4.4.2 暴雨漬澇防御方案

根據城區地形、地貌、水系特征狀況,城區內河、排洪溝渠、排水管網等防洪排澇設施現狀,以及歷史洪澇災害等情況,城區重點漬澇區域和防御措施如下:

1.老城區易澇區域。因排水溝渠、排水管網不完善、標準低,無排澇設施,遇強降雨易產生內澇,主要分布在麗景小區片,縣醫院、瑞祥小區、梅園小區片,老水泥廠片,教育局片,渼樹公館門前路段等區域。主要防御措施:汛前由縣城管局負責組織對排水溝渠清淤疏浚,對排水管網進行檢修、疏浚和維護;強降雨時組織巡查排險,并根據實際,視情架設流動機械抽排積水。必要時,由梅山鎮負責受淹地區人員轉移。

2.新城區易澇地區。受洪家河、三岔河、潘沖河、五擔河等內河排水不暢影響,遇強降雨易產生內澇,主要分布在明發集團華聯超市地塊、體育館、金竹園小區、鳳城小區、金亞夏停車場 、世紀新城小區、龍城小區西北部、惠民家園小區、大市場、施瑯中學、金鑫國際小區、縣中醫院、玉博園北部、龍崗家園等區域。主要防御措施:汛前由縣城管局負責組織對排水溝渠清淤疏浚,對排水管網進行檢修、疏浚和維護;強降雨時組織巡查排險,并根據實際,視情架設流動機械抽排積水。必要時,由梅山鎮、經濟開發區負責轄區內受淹地區人員轉移。

3經濟開發區史河沿線低洼地區。主要分布在金葉路以西,地勢低洼,排水管網不完善、標準低,無排澇設施,遇強降雨易產生內澇。主要防御措施:汛前由經濟開發區負責組織對排水管網進行檢修、疏浚和維護;強降雨時組織巡查排險,組織地處受澇區的各相關企業開機排澇,對集中受澇區,由經濟開發區根據實際情況架設流動機械抽排積水。必要時,由經濟開發區負責轄區內企業受淹地區人員轉移。

4.光伏產業園。地勢低洼,強降雨時受上游及區間來水影響,極易受澇。主要防御措施:汛前由光伏產業園負責對園區內排水溝渠清淤疏浚,對排水管網進行檢修、疏浚和維護,對排澇站進行檢修養護,梅山鎮負責對園區外排水溝渠清淤疏浚。強降雨時,光伏產業園要及時開機排水。必要時,由科商經信局農業農村局負責園區內受淹地區人員轉移。

5.應急響應

5.1 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根據預警級別的劃分,縣城區防汛指揮部做出相應的I級響應,應急響應由城區防汛指揮部發布,縣防辦具體負責。

5.2 應急響應分級與行動

按梅山水庫不同泄洪流量和預報降雨強度進行分級響應,并按史河洪水防御方案及暴雨漬澇防御方案采取相應的行動。

5.3 主要應急響應措施

按照史河洪水防御方案和暴雨漬澇防御方案采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

5.4 應急響應的組織工作

5.4.1 信息報送和處理

汛情、工情、險情、災情等防洪信息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報送和處理要快速、準確、詳細,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5.4.2 指揮和調度

出現洪澇災害后,縣城區防指召開防汛調度會,研究搶險、排澇、救災等方案,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在采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向縣防指報告。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并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同時,指揮機構負責人應迅速上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質,預測事態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規定的處置程序,組織指揮有關單位或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采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發生重大洪澇災害后,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工作。

5.4.3 群眾轉移和安全

按照梅山水庫不同泄洪流量情況下城區受淹范圍,以及城區低洼地區受淹范圍,明確群眾轉移的范圍、安全與生活保障措施。

5.4.4 搶險與救災

出現洪澇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后,縣城區防指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并立即與相關部門聯系。縣防指及城區防指應迅速調集力量,提供技術支持,組織梅山鎮、經濟開發區及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處置洪澇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應按照職能分工,由防汛指揮機構統一指揮,各單位或各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

5.4.5 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縣有關部門及梅山鎮、經濟開發區應高度重視應急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出現洪澇災害后,應及時做好群眾的救援、轉移和疏散工作。

5.4.6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洪澇災害后,城區防指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縣防指、縣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必要時可通過縣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5.5 應急響應結束

當梅山水庫停止泄洪,史河和內河水位回落、水勢平穩、重大險情得到有效控制,并預報無較大汛情時,縣防指按規定的權限宣布解除緊急防汛期。

6.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縣氣象局負責天氣形勢預報和暴雨警報發布,梅山中心水文站負責洪水分析預報和測報,縣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鐵塔公司負責保障水文報汛、防汛通訊的通暢。縣氣象局、梅山中心水文站應及時準確地為防汛指揮機構提供實時氣象、水文測報信息。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2 搶險與救援保障

6.2.1 搶險與救援保障

縣防辦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物資和救生器材,應能滿足搶險急需。

6.2.2 應急隊伍保障

縣防指依托縣內水利、市政、交通、重點工程處等專業施工隊伍,組建縣防汛機動搶險隊,主要承擔對搶險設備要求較高、專業性較強的防汛搶險任務,由縣防指調遣,赴指定地點實施搶險。縣人武部組建民兵應急搶險分隊,根據防汛搶險需要赴指定地點實施搶險救災。梅山鎮、村(社區)根據防汛搶險救災需要,組建防汛搶險應急隊伍,承擔、查險、排險、救災等任務。

6.3 供電與運輸保障

縣供電公司主要負責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災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交通運輸部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洪救災物資運輸;負責洪水時用于搶險、救災車輛的及時調配。

6.4 治安與醫療保障

縣公安局主要負責做好受災害地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醫療衛生防疫部門主要負責受災地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6.5 物資與資金保障

按照分級負擔、分級管理的原則,縣防指和城區防指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按規范儲備防汛搶險救災物資,主要用于河道堤防及主要涵閘的防汛搶險。縣及梅山鎮財政預算要每年安排防汛經費,用于防汛物資儲備、水利設施運行與維護、水利工程應急除險、防汛搶險。中央、省財政下撥的特大防汛補助費,應及時安排,專款專用。

6.6 宣傳、培訓和演習

汛情、工情、災情及防洪抗災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由縣防指或城區防指負責同志審批后,可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重要的防汛抗災信息,由城區防指統一發布汛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眾關注,參與防汛抗洪救災工作。由縣防辦及梅山鎮、經濟開發區統一組織培訓和演習工作。

7.后期處置

7.1 災后救助

縣、鎮(經濟開發區)兩級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7.2 搶險物資補充

針對當年防洪搶險物料消耗情況,縣、梅山鎮兩級財政要安排專項資金,按照防汛物資儲備定額補充到位。

7.3 水毀工程修復

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水毀工程,由縣防指督促梅山鎮及有關部門交通、水利、通信等盡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盡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7.4 災后重建

各相關部門應根據汛期損失情況,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5 調查與總結

縣城區防指應針對防汛抗災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汛抗洪工程的規劃、設計、管理以及防汛抗洪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8.附則

8.1 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縣防辦負責管理和更新,報縣防指或縣人民政府批準。

8.2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洪搶險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表彰和獎勵。對防洪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3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防辦負責解釋。

8.4 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預案同時廢止

 

 

 

 

 

 

 

 

 

 

 

 

 

 

 

 

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