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征求《金寨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征集單位:金寨縣城管局 征集時間:[ 2023-09-18 00:00 ] 至 [ 2023-10-18 00:00 ] 狀態:已結束
  • 征集公告
  • 起草說明
  • 征集渠道
  • 網絡渠道意見及采納情況
  • 其他渠道公眾意見及采納情況
  • 征集小結(結果反饋)
  • 文件
  • 解讀

現將《金寨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予以公示,面向公眾征求修改意見。請將修改意見于20231018日前反饋至縣城管局,反饋渠道如下:

一、征集時間:

征集時間為即日起至20231018

二、征集方式:

(一)登錄金寨縣政府網站面向社會和公眾意見征集平臺(http://www.668pr.com/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二)電子信件。發送至郵箱(jzxqglb@163.com)。

(三)書面信件。郵寄地址:金寨縣新城區紅星社區黨群服務中心三樓,來信請注明《金寨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暫行規定》征求意見字樣。

(四)聯系方式:0564-2716080,蔣主任

附:《 金寨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 

      


 金寨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升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效能,保障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和《安徽省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城區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維修資金)的緊急使用。本縣非住宅小區、其他鄉鎮可參照執行。

維修資金的緊急使用,是指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和公共安全等緊急情況,需立即對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和更新、改造,由物業管理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提出物業維修資金緊急使用方案,經梅山鎮人民政府、金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縣城管局)等相關管理部門勘查確認并審核同意后直接使用。

第三條  維修資金的緊急使用,應當遵循方便快捷、程序規范、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

第四條  縣城管局負責本縣維修資金緊急使用的監督管理及資金撥付工作。

第五條 梅山鎮人民政府為城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區域安全責任主體單位,負責日常組織和指導對本轄區住宅小區物業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工作。縣城管局負責會同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定期開展住宅小區物業重大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住宅小區物業重大安全隱患的緊急維修費用由業主承擔,從繳存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中按規定支付。如有維修資金不足的,由業主按照規定補交、續籌。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在資金不足業主補交籌措資金前,經縣政府批準后,統籌財政資金,保障緊急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梅山鎮人民政府、縣直相關部門、屬地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聯合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委員會對維修資金緊急使用項目進行勘查核實及確認,調解處理因維修資金緊急使用產生的矛盾糾紛。

第六條  縣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市場監管、應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維修資金緊急使用的相關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對物業維修資金專用賬戶進行妥善監管,調劑縣財政資金使用;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為維修過程中需要辦理臨時用地審批手續提供便捷服務;

縣住建局負責配合對房屋安全隱患進行排查、鑒定,督促整改、驗收;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電梯安全隱患進行排查、鑒定,督促整改、驗收;

縣應急局負責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核定,督促整改、驗收;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對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排查、鑒定,督促整改、驗收;

縣公安局負責依規查處在維修施工過程中擾亂治安案件。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緊急使用維修資金的,由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直接申請使用,尚未產生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的,由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物業服務企業申請維修資金的緊急使用:

(一)屋面、外墻體防水損壞造成滲漏的;

(二)電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消防設施損壞的;

(四)公共護(圍)欄破損嚴重,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

(五)樓頂、樓體外立面有脫落危險的;

(六)專用排水設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礙,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

(七)二次供水設施損壞的;

(八)危及房屋安全的其他情形。

下列費用不得從維修資金中列支:

(一)依法應當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二)依法應當由相關單位承擔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管線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費用;

(三)應當由當事人承擔的因人為損壞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需的修復費用及住宅專有部位、專有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四)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應當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費用;

(五)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占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途后發生的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六)其他不應列支的費用。

第八條  實施緊急維修的,除電梯、消防應急維修項目由電梯檢驗檢測機構、市場監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出具鑒定報告或整改通知外,其余應急維修項目由具有相應行業監管部門或有相應資質的安全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意見。縣城管局和梅山鎮人民政府應當指導物業管理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嚴格按照程序申報,主動公開公示,接受廣大業主監督。

第九條  適用緊急維修,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提出申請。

發生緊急情況時,物業管理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要及時做好現場記錄、拍照等證據保全,填寫《金寨縣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申報表》向縣城管局提出申請。

(二)勘查確認。

縣城管局應在接到申請后1個工作日內應當立即受理備案,組織梅山鎮人民政府、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相關行業監管部門等有關單位現場勘查,出具《緊急維修項目現場勘查表》和鑒定意見,明確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及分攤方式。涉及電梯、消防設施的,經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行政主管部門現場勘察后,書面明確緊急維修內容。

(三)制定方案。

屬于維修資金緊急使用范圍的,申請人在取得現場查勘鑒定意見書后立即組織編制工程預算,制定緊急維修方案,報縣城管局審核。

緊急維修方案包括緊急維修范圍、維修程序、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選擇方式、工程施工安全責任及竣工驗收方式、維修預算、費用分攤明細表、緊急維修工程費用結算原則等內容。

縣城管局在2個工作日內組織相關部門通過會議審核申報材料,符合條件的,出具審核意見。

申請人將緊急維修方案、縣城管局審核結果和相關部門現場查勘鑒定意見在住宅小區公告。

(四)施工管理。

1.申請人按照縣城管局審核后緊急維修方案,確定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前簽訂施工合同,并與受益業主代表負責施工全過程的監督,聘請工程監理單位的應共同參與施工監督;

2.施工期間,工程造價增加5%以上的,由申請人、受益業主代表、監理單位簽署變更意見,并在小區內公示。

(五)竣工驗收。

1.竣工后,由申請人向縣城管局提出驗收申請,縣城管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業主代表、物業服務企業、施工企業、工程監理人員依照維修資金使用方案、施工合同和相應的技術規范、質量標準進行竣工驗收并出具驗收報告,驗收人員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上簽字確認。涉及電梯等特種設備和消防設施的,還應由相應主管部門出具鑒定結果或驗收合格證明。驗收后3天內應當出具工程驗收報告,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工程竣工決算書應由審計機構出具審計報告,工程造價咨詢費用、檢測(鑒定)費用、工程招標代理費用、工程監理費用、審計費用等其他可從維修資金中列支的費用列入維修工程成本,分攤到戶。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決算書、緊急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業主分攤清冊要在維修項目所在小區向業主公示,拍照存檔。

(六)資金結算。

經竣工驗收合格和工程審計后,申請人收集相關材料報縣城管局,提出維修資金結算申請。提交以下材料辦理結算手續:

1)緊急情況現場記錄、拍照等證據、緊急使用的申請及聯合勘查表、鑒定意見;

2)緊急維修方案使用通知、緊急維修方案(附公示照片);

3)施工合同(附施工進度圖片)

4)工程量簽證單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報告;

6)工程竣工決(結)算書;

7)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緊急維修工程決算費用的審計報告;

8)維修費用清單、發票、公示照片、維修費用分攤清冊等材料;

9)其他相關資料。

縣城管局在收到結算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決定,對符合維修資金劃轉條件的,組織公示五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出具劃轉通知,由專戶管理銀行將可列支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完成結算手續。

如遇突發性緊急情況需要立即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和改造才能排除險情的,可由申請人提出合理的使用方案,經縣城管局組織查勘認定和審核后,先實施維修,再按照應急維修使用程序的規定補辦有關手續和資料。

第十條  維修資金的申請使用人應對申請使用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申請人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具體由縣城管局負責解釋。

 

起草說明

 關于《金寨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暫行規定》起草說明

 

現就《金寨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說明如下。

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為進一步發揮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效益,維護業主權益,加快維修資金申報使用效率,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和《安徽省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借鑒蕪湖市、阜陽市的有關經驗和做法,起草了《金寨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通過制定《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加強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效率,建立緊急維修事項清單,符合清單內容的,業主委員會或社區居委會可直接申請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暢通緊急使用渠道,優化緊急使用流程。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2023 820日,結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和我縣工作實際,起草了《金寨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暫行規定》初稿,經集體討論修改后,95日又征求了部分縣直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意見建議,并對合理的意見建議予以吸納,在研判的基礎上形成本征求意見稿,即將向社會公開征詢意見

、工作目標

進一步規范緊急維修資金的使用流程,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加快緊急維修資金使用進度,完善緊急維修使用流程,優化資金審批程序,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保障業主的生命財產安全。

               

 

網絡渠道發表意見

電話渠道
0564-2716080
來信來訪渠道
金寨縣新城區紅星社區黨群服務中心三樓
其他渠道
jzxqglb@163.com

其他渠道公眾意見及采納情況

(1)9月20日通過電話渠道反饋:

馮女士,建議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程序更加簡化,能真正啟動。

對該意見予以采納。

(2)9月21日通過電話渠道反饋:

汪先生,建議將第三條里的“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的“負擔人”改為“承擔人”。

對該意見予以采納。

(3)9月22日通過電話渠道反饋:

謝女士,建議施工驗收成員增加業主委員會。

對該意見予以采納。

(4)9月24日通過電話渠道反饋:

陳先生,建議將第五條里的“如有維修資金不足的,”的“有”去掉。

對該意見予以采納。

(5)9月25日通過電話渠道反饋:

聶先生,建議《金寨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暫行規定》盡快出臺。

對該意見予以采納。

征集小結(結果反饋)2023年10月27日 11時47分

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18日,縣城管局向社會征集對《金寨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建議,在征求意見期間,未收到線上反饋,其他渠道收集意見共5條,采納5條,特此說明。

序號

反饋來源

內容

采納情況

理由

1

馮女士(電話渠道反饋)

建議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程序更加簡化,能真正啟動。

采納

方案出臺立即落實

2

汪先生 (電話渠道反饋)

建議將第三條里的“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的“負擔人”改為“承擔人”。

 

采納

修改后表述更加規范

3

謝女士(電話渠道反饋)

建議施工驗收成員增加業主委員會。

 

采納

已包含了

4

陳先生(電話渠道反饋)

建議將第五條里的“如有維修資金不足的,”“有”去掉

 

采納

修改后表述更加規范

5

聶先生(電話渠道反饋)

建議《金寨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暫行規定》盡快出臺。

 

采納

方案審核程序完畢后立即出臺

 



 

文件

金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金寨縣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啟用暫行規定》的通知

金政辦〔202310

 

各鄉鎮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經濟開發區(金寨現代產業園區)管委,安徽金寨技師學院(金寨職業學校),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經縣十八屆人民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將《金寨縣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啟用暫行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金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1120


金寨縣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緊急啟用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升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效能,保障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和《安徽省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全縣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維修資金)的緊急使用。

維修資金的緊急使用,是指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物業安全以及影響物業正常使用等緊急情況,需要立即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和更新、改造。

第三條  維修資金的緊急使用,應當遵循方便快捷、程序規范、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

第四條  縣城管局負責本縣維修資金緊急使用的監督管理,物業管理服務中心具體負責實施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如維修資金不足,由業主按照規定續交。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在業主續交資金前,經縣政府批準后,由財政資金保障緊急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條  縣審計、財政、自然資源、住建、市場監管、應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鄉鎮及社區等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維修資金緊急使用的相關工作。

縣審計局負責對縣城管局及物業管理服務中心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審計監督;

縣財政局負責加強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收支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維修過程中需要辦理臨時用地審批服務,配合物業監管部門開展專項維修資金審核工作;

縣住建局負責配合房屋安全隱患排查、鑒定,提供技術服務,配合物業監管部門開展專項維修資金審核工作;

縣市場監管局負責電梯安全隱患排查、鑒定,督促整改、驗收,配合物業監管部門開展專項維修資金審核工作;

縣應急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對重大安全隱患開展聯合排查、核定,指導整改,配合物業監管部門開展專項維修資金審核工作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消防安全隱患排查、鑒定,督促整改、驗收,配合物業監管部門開展專項維修資金審核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依法查處維修施工過程中違法犯罪案件;

鄉(鎮)人民政府、屬地社區(村)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調解處理因維修資金緊急使用產生的矛盾糾紛。

第七條  發生下列危及安全情形之一,需要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由業主委員會、相關業主提出應急處置方案,或者物業服務企業提出建議,經業主委員會、相關業主同意,并報縣城管局審核后,直接申請使用:

(一)屋面、外墻體防水損壞造成滲漏的;

(二)電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消防設施損壞的;

(四)公共護(圍)欄破損嚴重,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

(五)樓體外立面有脫落危險的;

(六)專用排水設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礙,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

(七)二次供水設施損壞的;

(八)其他危及房屋安全的情形。

應急維修費用應當向業主公示,并從相關業主的專項維修資金分戶賬中按照專有面積分攤列支。

第八條  下列費用不得從維修資金中列支:

(一)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由物業服務企業從業主交存的物業服務費中支出;

(二)物業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需要維修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三)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費用,由有關單位依法承擔;

(四)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屬人為損壞的,其維修、更新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九條  物業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列支:

(一)用于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的,由全體業主按照其所有的物業建筑面積比例承擔,并從業主交存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二)用于整幢樓或者單元本體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的,由整幢樓或者單元業主按照其所有的物業建筑面積比例承擔,并從業主交存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第十條  涉及電梯、消防等專用設施設備的緊急維修應當由第三方專業機構出具檢測維修意見,經相關監管部門審核并在小區公告后直接申請使用,使用人及時向業主公開資金使用情況,回答業主質詢。

第十一條  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工程竣工后,應當依法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二條  維修資金的申請使用人應對申請使用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申請人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過程中違法違規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由縣城管局負責解釋。

 

解讀

一、制定背景和依據

目前小區房屋質量超質保期后,維修需啟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但資金啟用流程復雜、表決通過難度大,造成很多隱患不能及時消除,且群眾投訴多、反映強烈。為進一步提升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效能,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和《安徽省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當前亟需制定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啟用辦法,簡化審批流程,強化過程監管,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保障廣大業主生命財產安全通過制定《規定》,完善緊急情況下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啟用流程,簡化資金審批程序,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保障業主的生命財產安全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一)由金寨縣城管局牽頭,制定了金寨縣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啟用暫行規定(初稿);

(二)96日,組織縣住建、自然資源、規劃、市監、財政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員參加的意見征求座談會,對上述方案充分開展論證與修改;

(三)918日至1018日,經論證后的方案,金寨縣政府網站面向社會和公眾廣泛征集群眾意見,征求意見時間均在30天以上;

(四)縣城管局結合相關部門和群眾反饋意見建議,1025日形成了《金寨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啟用暫行規定》,報縣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按照審查結果進行修改。

(五)經縣委常委會會議研究通過《金寨縣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啟用暫行規定》,自20231120日起實施

四、工作目標

進一步提升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效能,保障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

五、主要內容

本規定適用于全縣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緊急使用,以確保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其中維修資金的緊急使用是指在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物業安全以及影響物業正常使用等緊急情況下,需要立即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和更新、改造。

本規定遵循方便快捷、程序規范、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由縣城管局負責本縣維修資金緊急使用的監督管理,物業管理服務中心具體負責實施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工作。如果維修資金不足,由業主按照規定續交。在業主續交資金前,經縣政府批準后,由財政資金保障緊急維修,消除安全隱患。縣審計、財政、自然資源、住建、市場監管、應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鄉鎮及社區等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維修資金緊急使用的相關工作。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依法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過程中違法違規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六、創新舉措

(一)細化部門職責。進一步細化縣城管、審計、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市場監管、應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鄉鎮及社區等單位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申請使用的職責,強化協作配合。

(二)明確緊急清單。進一步明確了住宅小區危及安全的8種緊急維修情形清單,對電梯、消防等專業性較強的工程維修,明確需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評估意見,縣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大隊審核把關。

(三)簡化申請流程。進一步簡化申請流程,對于符合緊急維修的情形,取消小區業主投票表決環節,由業主委員會、相關業主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報縣城管局審核后,直接申請使用。

(四)規范工程驗收。進一步加強竣工驗收監管,針對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工程,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明確驗收提交材料。

(五)嚴格資金管理。進一步明確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交存、使用、管理環節存在違反規定、失職等行為的,加大懲罰力度,嚴厲查處。

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縣城管局對維修資金申請使用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維修使用結果在小區范圍內張榜公布,接受社會監督,以公開促公平、公正,確保維修基金使用合規,切實保障小區業主的合法利益。

(二)加大對住宅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啟用暫行規定的宣傳力度,提高政策的群眾知曉度,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八、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縣城管局

解讀人:李鴻勝、蘇舉端

聯系方式:0564-2716080

聯系郵箱:jzxqgl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