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內容
工會資金存款期限為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定期存款。
采用競爭性方式選擇資金存放銀行。
二、參與銀行基本資格要求
1.在金寨縣依法設立的國有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郵政儲蓄銀行。
2.參與銀行須出具廉政承諾書。參與銀行須承諾不得向縣總工會相關負責人員輸送任何利益,承諾不得將資金存放與縣總工會相關負責人員在本行親屬的業績、收入掛鉤。
3.參與銀行的信譽情況。參與銀行須依法開展經營活動,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譽良好。
4.參與銀行經營活動情況。參與銀行須財務穩健,資產質量、償付能力、運營能力良好。
5.參與銀行風險防控機制。參與銀行內部管理機制健全,具有較強的風險控制能力,近3年內未發生金融風險及重大違約事件。
6.同一分行只能選派一家分支機構參與此次項目,參與銀行須取得分行授權。
三、參與銀行需提供的資料
1.請各參與銀行于4月18日17時30分前將加蓋公章的銀行基本情況介紹、能為我單位提供的一年以內(含一年)定期存款產品及浮動后利率、最近一年經審計的年度報告(無法提供的需提交情況說明)、銀行自覺抵制商業賄賂行為廉政承諾書(見附件1)一份和所需文本資料(見附件2)一式六份(一正五副),放置于密封信封中并加蓋騎縫章后送至縣總工會財務股(縣政府一樓東104室)。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至指定地點的,縣總工會不予受理。
2.參與銀行必須保證所提供的文本資料真實可靠。如提供資料存在虛假和失實情況,取消其參選資格。
3.參與單位需填寫單位全稱、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四、其他事項
我單位承諾對各參與銀行提供的資料履行保密義務。聯系人:樊萍,聯系電話:0564-7066231
附件:1.銀行自覺抵制商業賄賂行為廉政責任書
2.所需文本資料
金寨縣總工會
2025年4月9日
附件1
銀行自覺抵制商業賄賂行為廉政承諾書
金寨縣總工會: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關部署及要求,進一步規范銀行競爭性選擇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在參與金寨縣總工會資金存放競爭性選擇過程中,我方鄭重承諾:
一、依法參與競爭性選擇,遵紀守法,誠信經營,公平競爭。
二、不向金寨縣總工會相關負責人員提供任何形式的商業賄賂;對索取或接受商業賄賂的單位和個人,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舉報。承諾不得將資金存放與金寨縣總工會機關干部在本行親屬的業績、收入掛鉤。
三、不以提供虛假資質文件等形式參與競爭性選擇,不以虛假材料謀取成交。
四、不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它報價銀行,與其它參與競爭性選擇銀行保持良性的競爭關系。
五、不與金寨縣總工會相關負責人員惡意串通,自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六、嚴格履行約定義務,不在履行義務過程中采取降低服務質量或標準、拖延資金匯劃時間等方式損害金寨縣總工會利益。如有違約,自覺承擔違約責任。
七、自覺接受并積極配合紀檢監察機關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如實反映情況,及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銀行(公章):
負 責 人:
年 月 日
附件2
所需文本資料
一、經營狀況
1、凈資產總額
2、資本充足額
3、不良貸款率
4、資產利潤率
5、流動性比例
二、服務水平
1、服務我縣職工群眾和工會工作
2、支付結算、對賬服務、客戶滿意度
三、利率水平
承諾定期存款利率
填寫說明:
1、經營狀況各項指標按以下要求提供:銀行已上市的,數據一般來源于已披露的最近一年的年度報告;銀行未上市的,數據一般來源于最近一年經審計的年度報告。
鑒于縣內金融機構屬性區別較大,無法實現統一評分標準,故“經營狀況”類別中的五項指標按照國家、省屬、地方三種類別視情評分,具體評分標準由評標委員會現場研究決定。
2、服務水平各項指標應當能夠反映資金存放銀行提供支付結算、對帳等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可以為銀行分支機構指標或全行指標。服務我縣職工群眾和工會工作,承諾并兌現服務工會陣地及會員的各項普惠措施,提供參與地方工會活動、本單位工會工作開展、近三年單位(或個人)獲得各級工會表彰、工會經費繳納等情況。
3、利率水平指標由參與競爭的銀行分支機構在總行授權范圍內提供。
參與銀行名稱(公章):
附件1.銀行自覺抵制商業賄賂行為廉政承諾書(點擊下載).docx